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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让“灵活用工”浮出水面,你“灵活用工”了吗?
发布时间:2021-07-29   浏览量:

2020年,许多企业在接受业绩严重受损的同时,还要承受巨大的人力成本压力。正当所有企业主们焦虑和恐慌的时候,因疫情下多企业探索的灵活用工却有“逆势增长”的趋向。

疫情让“灵活用工”浮出水面,你“灵活用工”了吗?(图1)

首先是选择灵活用工的企业越来越多了,特别是软件开发、创意设计、文案策划、新媒体运营等需求量。

【灵活用工适应的场合】
 
共享新经济模式下:技术专家、培训讲师、外卖骑手、网约司机、网红主播等。
传统行业兼职岗位:软件开发、设计师、项目管理、HR管理、财务管理等。
 
其次是政策的支持,在疫情期间,北京、上海、西安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,鼓励符合规定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。
 
如:近日,沈阳市印发了《关于优化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关系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其中提出,在不影响本企业工作的情况下,快递小哥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。
这些举措无疑使得灵活用工行业按下了快捷键。
据统计,2019年灵活用工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,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已经达到44.6%。并且有68.7%的企业明确表示将会在未来采用灵活用工。
灵活用工将会是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,灵活用工的优势在这次疫情期间显示了它的不可替代性。
实际上,灵活用工是很多国际公司最常用的应对方式,比如谷歌、微软、苹果等高科巨头。根据《纽约时报》展示的一份文件显示,截至2019年,谷歌的非正式员工数量已超出全职员工。谷歌正式员工只有10万名左右,而非正式员工则是12万名左右,如此一来企业人工成本大大降低。
01  什么是灵活用工?
在共享新经济模式下,灵活用工,就是客户将一些可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岗位,或者不用固定每天坐班的岗位,或者某种专项技术,职能类的岗位交由个人承揽完成。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短期性、临时性用工难题,为自由职业者提供弹性就业机会。
 
灵活用工的概念最早由国外引入,当时因为它的临时性,辅助性,可替代性的特点,我们会很容易将其与劳务派遣混为一谈,其实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服务模式,而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就是将传统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。

单位招了临时工,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?
 
国家税务总局答:根据国税发〔1994〕089号文件规定,工资、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,即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、受雇而得到的报酬;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、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,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,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,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。
 
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,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,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,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。
02  为什么企业选择灵活用工?
 
灵活用工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社保成本,还能够让企业在合理节税的同时,规避企业风险。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包任务,不与劳动者形成常规劳务关系,减少社保缴纳,可以降低企业成本。对于个人来讲允许有多种劳动经济来源。